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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通讯员 何洪波)今年以来,黔江区财政局多措并举管好基层政权建设资金,加强乡镇公共服务能力,提升基层政权执政能力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明确资金使用范围。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指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改善乡镇党委、政府、人大机关办公条件及公共服务中心补助性资金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,补助资金可用于改建、扩建、维修办公用房及公共服务中心,购买办公家具、基本办公设备等,严禁超标准占地和低效利用土地配套建设广场、公园等设施及采购奢侈品和超标准的服务,2019年至2023年市财政局补助我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1382万元。
明确项目责任主体。基层政权建设责任主体为区县,由区县统筹安排建设资金,市级财政适量补助,实行分级管理。区财政局结合乡镇现有办公用房的危旧程度、核定编制人数等情况,深入乡镇开展调研、作好规划,明确总体目标、实施步骤、财政资金筹集,统筹安排好资金,强化管理,保证不负债建设,协助收集完备资料,提出补助资金申请报告。
明确资金使用原则。坚持“依托乡镇现有场所建设,精简节约,整合资源、统一建设,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”的资金管理使用原则,严禁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违规建设。鼓励整合各类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资源,与基层政权建设同步,根据当地财力情况统筹兼顾、量力而行,优先考虑从现有存量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,严格把握资金分配倾斜点,做到办公条件改善与优化管理、岗位设置、工作流程等紧密结合。
明确项目过程管理。获市财政局批复下达补助资金后,迅速启动乡镇项目建设,按工程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进行资金拨付,严禁随意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方向,违者一票否决,次年不再安排补助资金。乡镇负责项目综合验收,做好有关登记工作,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财务、资产等进行审核验收,办理竣工决算,形成报告,上报上级财政。
明确项目责任追究。区财政局对资金补助项目开展自评和专项检查,于次年3月30日前将情况上报市财政,市财政不定期抽选部分资金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,并通过绩效评价统筹考评区县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情况,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,同时严格追究在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违法违纪者的法律责任。